招标编号: WZGS-GK-170585
一、招标条件
本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受资产装备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柴油叉车、电瓶叉车进行 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本次招标主要是就大庆油田所需25大类起重输送设备中的25010901柴油叉车、25010903电瓶叉车进行采购。主要用于库房、车间材料的举升、装运。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 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中石油集团公司2017年工程机械与起重输送设备集中采购结果到期为止,即至2018年03月31日
2.3 交货日期: 按用户单位要求。
2.4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5 选商方式: 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计算)。
2、标段一、标段二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天然气石油集团公司《2015年24、25大类一级采购物资授权集中采购结果公告》名单中对应的柴油叉车入围制造商或入围制造商指定的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需提供其经销品牌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经销证书(须提供授权书影印件,原件带到现场审核)),标段三投标人必须是中石油集团公司《2017年工程机械与起重输送设备集中采购结果公告》名单中对应的电瓶叉车入围制造商或入围制造商指定的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需提供其经销品牌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经销证书(须提供授权书影印件,原件带到现场审核))且不接受转委授权。
3、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标段一、标段二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柴油叉车(25010901)的准入权限,标段三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电瓶叉车(25010903)的准入权限。
4、同品牌的制造商和其委托的经销商或同品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5、不接受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其参加大庆油田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为 2017-07-13 08:00:00 至 2017-07-22 23:59: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