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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13(原211)线睢县县城至睢太交界段公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 S213(原211)线睢县县城至睢太交界段公路改造工程 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基础(2016)679 号文批准建设

 1. 招标条件

本 S213(原211)线睢县县城至睢太交界段公路改造工程 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基础(2016)679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睢县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S213(原211)线睢县县城至睢太交界段公路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SXJY-GC-2017-038号
2.3采购编号:睢财采代【2017】073号
2.4建设地点:睢县境内
2.5项目预算:约9000万元
2.6工期:10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施工标,一个监理标。主要技术参数和工程量见下表:
施工标段:
标段号 项目里程(公里)
一标段(K10+915.512~K18+100) 约7.184
二标段(K18+100~K25+223.914) 约7.123
监理标段:
标段号 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 负责施工标段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施工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内未出现过质量事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监理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乙级监理及其以上资质;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三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历,担任过类似工程监理负责人,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3.5 报名时需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留存复印件,原件退回(证明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有效)。
3.6申请人至报名之日止,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报名时必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经现场甄别后,方可报名。
3.7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同等规模的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证书或鉴定书、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14日至7月 21 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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