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GC0650
1.招标条件
本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巴尔虎大街及附属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经陈巴尔虎旗发展和改革局以陈发改字【2017】9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陈巴尔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
改造路灯150盏。
2.2工程建设
2.3资金来源:自筹
2.4招标控制价:6,308,031.00元。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照明设备销售类似项目并具备照明更换施工经验,且具有完善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巴尔虎大街及附属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二期 | 1
| 126,161.00元 | 1508 4231 9971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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