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ZTGJ2017-SY057
沈阳铁路局沈阳站自动售取票机公开谈判采购项目,立项单位为沈阳站,资金来自客运处放权更改资金 ,项目资金已落实,受沈阳铁路局委托,对本项目所需物资设备,采用公开谈判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项目概况
按照路局指示,辽宁省政协、沈阳市人大、沈阳市政协、国家电网需安装大堂型非现金自动售取票机4台(含4台管控器),售取票机应满足前部开门检修维护的使用需求。
2.采购依据
1.《沈阳铁路局物资管理办法》(沈铁物资〔2017〕14号);
2.《沈阳铁路局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沈铁物资〔2017〕15号);
3.《沈阳铁路局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沈铁物资〔2017〕21号);
3.资金来源
客运处放权更改资金
4.采购内容
本次谈判的物资设备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公开谈判公告附件1。
5.报价人资格要求
5.1本次公开谈判要求报价人须具备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万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生产商须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铁总规定的相关认证、资质或检测要求等)。
(9)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5.2本次公开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07月14日至07月17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