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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西湖区华祥路(金山南路-金山大道)道路排水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根据J17061253-1214备案单要求,受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走马岭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东西湖区华祥路(金山南路-金山大道)道路

 根据J17061253-1214备案单要求,受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走马岭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东西湖区华祥路(金山南路-金山大道)道路排水工程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HBZC-CG-2017-H110A
二、项目名称:东西湖区华祥路(金山南路-金山大道)道路排水工程
三、采购内容:东西湖区华祥路(金山南路-金山大道)道路排水工程
四、采购预算:116.0544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项目经理与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人;
3、参与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参与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为该公司注册的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提供只承担本工程施工、无在建项目且中途不得更换建造师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
5、提供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及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拟派建造师近3个月(2017年4月、2017年5月、2017年6月)的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网上查询依据)。
6、参与供应商如为省外建筑业企业,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获取文件时需提供相关信息截图备查。
7、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二级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
8、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的证明;
9、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0、供应商应具有近三年内相关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11、供应商需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采购人出具的踏勘证明;踏勘时间:2017年7月25日下午2:30.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走马岭街道办事处。本项目现场勘查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为统一勘查,未参加本项目现场勘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磋商资格。
12、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二个月内有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 7月14日-2017年7月2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 时~11:30 时、下午2:00时~ 5: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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