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预算单位分月政府采购计划(汇总)表,受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三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三店街道办事处环卫车及垃圾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JZB-ZCHW-2017-067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三店街道办事处环卫车及垃圾箱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项目总预算金额人民币310万元,其中垃圾钩臂车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0万元;垃圾钩臂箱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5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
第1包:
(1)项目包名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三店街道办事处环卫车及垃圾箱采购
(2)类别:货物
(3)用途:环境卫生治理
(4)交货安装期:2017年8月31日前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5)简要技术要求:垃圾钩臂车4辆,垃圾钩臂箱500个,具体技术参数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总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是所投主要货物(钩臂车、钩臂箱)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主要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投标人所投车辆(钩臂车)必须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
4、投标人所投车辆(钩臂车)应取得C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自2014年1月以来应有类似的供货业绩(提供项目合同);
7、投标人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内。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7月14日起至2017年7月2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