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花镜及灌溉系统养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1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3.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同一联合体投标除外)3.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3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还应遵循以下要求:(1) 联合体各方在各自的资格(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工作,如行业管理部门无相应资格(资质)管理要求的,则联合体各方自也应在各自的经营许可范围内承接工作。(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花镜及灌溉系统养护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1-20170710-246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7-19286,01-17-19552,01-17-1959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包括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东PTC绿墙、花坛及绿墙滴灌系统、阳光大道花镜养护及灌溉系统以及生态园路花镜的养护工作。
5、交付地址: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
6、交付日期: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逐年签订。预计合同起始时间为2017年9月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7、采购预算金额:11740000.00元(国库资金:1174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7-19 1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