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6年陕西省第二批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洛川县涝池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已经陕水保监发〔 2017〕 18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市级投资和县级配套资金,资金已基本到位。招标人为洛川县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内容为:在洛川县老庙镇北谷一组、北谷二组、东青牛村建设涝池 3座,主要由进水工程、涝池池体、排水工程、附属工程和配套工程五部分组成。进水工程进水渠 50m,沉砂池 5个,消力池 5个,拦污栅 5个;涝池库容分别为 6000m3、 3600 m3、 4700 m3;排水工程中明渠 133m,管涵 102m;附属工程中绿化面积 3500㎡,安全防护栏 633m;配套工程中引水渠 505m,步道 730m,安全标志牌水保宣传牌等 15个,休闲广场 2处。
依据延市水审发 [2017]86号文件,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负责实施工程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是二级及以上水利资质的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等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 1.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2.凡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申请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17年 7月 27日至 2017年 7月 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