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孝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下达的采购计划(孝采计备【2017】XM00953号),受孝感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的委托,就孝感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公园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孝感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公园设计,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为二个标包。(一标包:董湖公园工程设计服务;二标包:航空公园工程设计服务)
一标包:董湖公园位于孝感市东城区,在环川路(即107复线)和崇文路西南部至香路的区域内,规划占地4.7公顷。
二标包:航空公园位于孝感市城区西北片区,西起航空北路,东至董永美食城,南起体育西路,北至黄陂西路,用地面积4.89公顷。
1.2采购范围及采购预算:
标包号 采购范围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一标包:董湖公园工程设计服务 公园设计 设计周期:自方案批复后25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5.3万元
二标包:航空公园工程设计服务 公园设计 设计周期:自方案批复后25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6.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3项目人员构成: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合理,专业至少应包括规划、风景园林等,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2.4财务要求: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两年有实现盈利,提供近两年(2015年、2016年)财务报表。
2.5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年7月至今)至少独立已完成一个类似景观工程项目规划或设计的相关证明资料;
2.6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须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2.8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供应商只能选择一个标包报名,否则报名均无效。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