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韶关市骐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莞韶城一期卫生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名称:莞韶城一期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内容:(1)负责清扫、保洁和定期清洗承包范围内道路、平台、广场、亭廊、厕所、步级、侧石、水池、排水沟、路边暗沟渠、沙井、果皮箱、座椅、标牌、厨窗、垃圾装运点等;及时清除作业范围内乱贴乱画、油渍、污迹、地面香口胶、泥迹等以及主干道两侧、景点平台、广场亭廊周围2米范围内的干枯树叶;承包方提供的除“四害”药物并按要求放置。
(2)做好环卫设施(垃圾桶、工具房等)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
(3)配合做好市、区、局布置的临时性任务(含检查)中的环卫作业。
(4)协助做好重大节日夜间的卫生保洁工作。
2. 服务期限:3年。
3.合格的投标人
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司注册地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该项目被授权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报告;
3.3.必须自有或者租赁的清洁设施或者设备,如扫地车,洒水车,垃圾清运车等;(自有须提供发票、租赁须租赁合同证明及承诺书用于在本项目使用的设备车辆注明车牌或者车架号)
3.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证,按发包人要求参加工作例会。专职为发包人工作的现场管理人员(2名)需具备初级以上职称。承包人将人员架构名单及有关证件提供给发包人有关人员审核后,方能上岗。
5.1、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