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惠农区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宁农综办【2017】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惠农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
2.2工程概况:批复土地项目两个,分别为惠农区燕子墩乡上宝闸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暨引黄灌区盐碱地改良工程和惠农区礼和乡星火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治理面积1.25万亩。
2.3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一标段:惠农区燕子墩乡上宝闸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暨引黄灌区盐碱地改良工程;二标段:惠农区礼和乡星火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预制混凝土板及预制构件;四标段:监理。
2.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 本次一、二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宁夏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B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本次三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为:投标人需具备营业执照核准的混凝土构件预制专业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本次四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6投标文件中所有拟投入本工程人员不能是已经中标在建和未完工项目及完工未验收项目中的投入人员,否则按废标处理并取消中标资格。中标后拟投入本工程人员相关证件,全部押在建设单位有专人管理,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经项目法人代表批准后方可退回。(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答疑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报名方式及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08:00-1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