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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看守所迁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 城固县看守所迁建工程 已由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汉发改投资【2016】248号、249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补助和自

 本 城固县看守所迁建工程 已由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汉发改投资【2016】248号、249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 城固县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 城固县莲花街道办事处马家店处,总建筑面积10817平方米, 投资估算约为2500万。其中:看守所建筑面积5921平方米,2层,框架结构,主要包括被羁押人用房、办案及管理用房、民警办公及生活用房、检察-院及法院用房及附属用房;武警营房建筑面积2193平方米,3层,框架结构,主要包括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及执勤用房。城固县拘留所,总建筑面积2468平方米,2层,框架结构,主要包括拘室、教育用房、医疗用房、文体用房、劳动用房、行政管理用房、生活保障用房及附属用房。
2.2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的企业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
(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 监理标段: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房屋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在监项目, 无不良记录 ;
(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施工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为12个;监理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请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00:00时至 2017 年 7 月 21 日23:59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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