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汤河乡汤河村安全饮水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受卢氏县汤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汤河乡汤河村安全饮水工程
2.2项目编号:BRR17-HN-ZB-275
2.3工程概况:新建截渗墙1座,10m?进水池1座,10m?蓄水池1座,200m?蓄水池1座,埋设输水管道8200m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2.4建设地点:卢氏县汤河乡汤河村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月14日至2017年 7月18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