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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南路(胶州路-望岛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 统一南路(胶州路-望岛路)绿化工程 已由 威海市环翠区发改局以威环发改审字[2017]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威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 统一南路(胶州路-望岛路)绿化工程 已由 威海市环翠区发改局以“威环发改审字[2017]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威海市环翠区园林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招标范围
统一南路(胶州路-望岛路)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全过程。
三、项目基本情况
统一南路(胶州路-望岛路)绿化工程,位于胶州路至望海街、望海街至望岛路。统一南路(胶州路-望岛路)绿化工程,包括胶州路至望海街段、望海街至望岛路段。道路总长840米,绿化总面积1.5万平方米。合同估算价385万元,计划工期4个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绿化相关工程。
2、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两个单项合同额38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类似业绩。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
2、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预中标或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14日17:00至2017年7月22日17: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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