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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电子招标)南靖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网上电子招标)南靖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靖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

(网上电子招标)南靖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项目经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审〔2017〕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进行信息登记;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根据闽建建〔2014〕42号文、闽建办建〔2016〕10号文、闽建办建〔2016〕39号文、闽建办建函〔2017〕33号文及闽建建函〔2017〕41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2015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18日登陆到网站进行报名;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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