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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投标人具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下载招标文件)
甘肃海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7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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