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LTXY-[2017]-285
一.招标条件
本大安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院落硬化、绿化及大门已由吉林大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大开经发<2017>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省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安市殡葬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内容招标性质为新建,共计两个标段,资金来源为省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
第一标段工程名称: 大安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院落硬化、绿化(第一标段)
招标编号: JLTXY-[2017]-285-1
项目概况:建设面积25698.95平方米。
招标范围:工程清单范围内的建设工程
第二标段工程名称:大安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大门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编号:JLTXY-[2017]-285-2
项目概况:建设面积75平方米。
招标范围:工程清单范围内的建设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大安市殡仪馆院内。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 年8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年10月1日,工期37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上每标段投标人并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至 2017 年7 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