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 淄博市淄川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秩序维护服务、保洁服务、后勤服务、绿化服务等相关经营活动)、《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如已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不允许超过两家以上单位联合。 90万元/年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 2017年7月21日08:3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