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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轮备件及杂品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编号:HNHMG-ZB-170702一、项目名称 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拖轮备件及杂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编号:HNHMG-ZB-170702

一、项目名称
   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拖轮备件及杂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粤东地区最大的公用煤炭码头公司,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角洪洞村,滨临华能海门电厂,公司三面环山,东南向临海,西北向距潮阳区约8km,东北向距离汕头市中心区约23km(经深汕高速公路) 。
本次三艘拖轮2017年第3批物料招标仅适用于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三艘拖轮之用,只对本批次物料提出了基本的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工业标准的产品和本技术协议的优质服务。
三、招标内容
3.1 招标范围
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拖轮备件及杂品采购,具体清单见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2 交货期
供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30天内到货。
3.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4.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7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8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7月17日14:30起至2017年07月24日16:00止,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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