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盘江、沿山派出所办案区 审讯系统及弱电系统
2、项目编号:THZB2017-273CG
3、项目序列号:/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盘江、沿山派出所办案区审讯系统及弱电系统(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970,0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1、室内P4全彩显屏 长4.186m×高2.394m,分辨率:62500点/㎡(前维护安装)单元板2、发送卡 1.一路DVI视频输入;2.一路音频输入;3.双网口输出;4.USB接口控制,可级联多台进行统一控制;5.单张发送卡支持分辨率1280×1024、1024×12001600×848、1920×712、2048×668;6.一路光探头接口;3、接收卡 1.单卡输出12个HUB75接口,共RGB数据24组;2.单卡带载像素为256×208;3.支持配置文件回读;4.支持温度监控;5.支持网线通讯状态检测; 6.支持供电电压检测;7.支持高灰度高刷新和低亮度模式高刷新;8.支持逐点亮色度校正,每颗灯都有亮色度校正系数;9.每个口都提供VCC脚,可取单元板的电源给控制系统供电;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厂家鲜章)(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
报名时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如下有效的资料原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2017年3月、4月、5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5、2017年3月、4月、5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注:1、报名时还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诉资料复印件壹套(均须加盖鲜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7-17 10:00:00至2017-07-20 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