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1504000001000010002001
1. 招标条件
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赤峰市交通运输局以《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赤交发[2017]142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于本项目环境监理第一次招标不成功,现对本项目环境监理进行第二次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省道304 线是《内蒙古自治区省道网规划》(2013-2030)中18条东西横线中的第4条,起点位于通辽市保康(蒙吉界),终点位于锡林郭勒盟宝昌(蒙冀界)。省道304线在赤峰境内横穿赤峰市中部地区,是赤峰市公路网骨架的主要组成部分,沿线人口众多,资源丰富,在赤峰市的公路网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本项目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起点位于乌兰布统镇北,与在建省道304线灯笼河子至乌兰布统段公路相接,终点位于赤锡界四道河子桥桥中,接锡盟境内省道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诺尔段公路,全长36.889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度采用10.0米,路面宽度采用9.0米。
2.2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成功通过环保专项验收之日止。本工程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9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环境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第WSHJJL标段招标范围包括:(1)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环境监理,并定期提交环境监理报告;(2)组织本项目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并提供相关环境监理数据、报告;(3)编制本项目的环保监理实施方案;(4)项目日常环保咨询(包括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5)协调监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环保验收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 本项目要求环境监理标段(第WSHJJL标段)的投标
3.3 已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前期环境保护相关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报名方式、时间
4.1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各投标人须先办理信息入库。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4.3 投标信息时间:2017年7月19日8时00分至2017年7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注①: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招标方式,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办理CA锁,否则将无法正常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②: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http://www.cfggzy.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
注③: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574059210
电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赤峰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系统认为报名成功,如投标人未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5.3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版文件形式。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六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第WSHJJL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0.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7.1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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