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哈尔滨市南岗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南岗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燃煤采购
项目编号:HZ2017HW011
二、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 燃煤采购,实际采购量根据气温变化,可能产生上下浮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至2017年11月30日,买方指定地点,卖方负责货物运输及现场按买方要求卸车并上垛。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经销商或代理商应持有有效的所投产品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
3、采购人仅接受生产商或该生产商的唯一经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当二者同时参加投标时,仅接受生产商的投标申请;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或厂家出具的随货合格证,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要求;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储煤场地,提供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哈尔滨市区周边,地址需与采购单位现场勘察一致);
6、能够提供符合指标要求的煤样(以供煤质检测和试烧,试烧煤样至少10吨);
7、生产商的年生产能力或供应商的年存储能力均在8万吨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后保证采暖要求,具有保证供货质量和数量的售后服务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质要求。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