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北京博瑞翔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通信蓄电池组及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发布如下招标公告。
2. 本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信蓄电池组及辅件采购
2.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北京市行政区划内
2.3暂 估 价:120万元
2.4招 标 人:北京博瑞翔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6采购编号:FJBC2017019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招标范围:北京博瑞翔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信蓄电池组及辅件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投标人为制造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4)提交拟投标产品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并附型式试验报告;
(5)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6)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已完成的项目单项合同额在12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供货项目业绩。
投标人为代理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制造商唯一授权;
(4)提交拟投标产品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并附型式试验报告;
(5)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6)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已完成的项目单项合同额在12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供货项目业绩。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17日至2017年07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 时至17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