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京东集团2016年京东云(华东)数据中心二期柴油发电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T09201700469ZB),招标人为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约2800万元。
1.2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10.5KV柴油发电机系统,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2800万元(含增值税总价),投标人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产品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下同),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必须为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具有柴油发电机组设备制造或供货能力的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唯一授权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3年以来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产品制造商至少提供2个单个合同额2000万以上的涉及本次采购内容的业绩,且质量合格,无合同纠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则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合同原件备查;代理商需提供涉及此次采购内容的供货合同;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15年度和2016年度)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提供相关扫描件;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9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2)供货期:承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供货;
(3)免费保修期:保修期为3年,保修期从安装调试合格及整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2.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产品在中国联通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