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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2017年第一批基站外市电整治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2017年第一批基站外市电整治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编号:G444-TTHY-ZB-1707990-1),招

 本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2017年第一批基站外市电整治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编号:G444-TTHY-ZB-1707990-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2017年第一批基站外市电整治项目(第二次),服务包括对铁塔公司基站外市电隐患整治项目提供服务。
1.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截止。工期要求按招标人具体订单的要求执行,招标人按每个单项工程的具体内容制定工期要求。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或违规分包。
1.4 本项目预算500万元(含税),共划分为2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标段信息如下:
标段 各标段项目预算(万元) 项目实施区域
标段一 260 广东省河源市
标段二 240
注: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本次框架招标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招标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中标人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标人违约,投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如投标人不同意此条款,则投标人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项目招标。
2.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1.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已更换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则提供最新营业执照即可)。
2.1.2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2.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1.4非粤注册申请人必须在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手续(附备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2纳税人资格: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国家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未完成“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需提交国税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复印件(若有);如投标人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戳印的,要求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如无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可提供税务登记部门网站查询截图(同时附查询网址)。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施工项目经验,且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500万元或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要求能体现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原件备查。
2.4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方能进入评分环节,不满足则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项目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2017年07月15日12时00分至2017年07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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