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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江苏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项目背景及概况1、项目背景中石油江苏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已经立项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自筹),具备

 一、项目背景及概况

1、项目背景
中石油江苏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已经立项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自筹),具备招标条件,因一次招标失败,现对其进行公开二次招标。
2、招标内容:
清罐产生的含油污泥、废水处理厂产生的含油污泥等HW08类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其他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矿物油废物等HW08类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3、实施目的:
根据《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
4、项目实施地点
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东路309号(公司库区内)
二、招标范围
标段一:处置方式为利用: 清罐产生的含油污泥、废水处理厂产生的含油污泥等HW08类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标段二:处置方式为焚烧:其他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矿物油废物等HW08类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标段一和标段二)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行业颁发的生产经营资质;
2、必须依法申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及车辆具有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利用处置过程产生但不能自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4、必须具有石油化工行业类似项目,须提供证明材料。
5、跨省转移危废的相关审批手续由承接危废利用处置的公司在当地环保局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运输过程中需全程有GPS定位;
6、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7、具有与资质、资格等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良好业绩及社会信誉;
8、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焚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07-17 09:00:0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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