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珠海供电局2017年第三批20kV及以下配电网基建常规项目监理(金湾局)已由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 以珠供电计〔2016〕128号、珠供电计〔2017〕1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建设资金为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珠海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两部分:1、珠海供电局2017年第二批20kV及以下配电网基建常规项目(金湾局)中4个自动化改造工程,包括2017年红旗供电所配网自动化改造工程、2017年三灶供电所配网自动化改造工程、2017年平沙供电所配网自动化改造工程、2017年南水供电所配网自动化改造工程,计划总投资为780万元。2、珠海供电局2017年第三批20kV及以下配电网基建常规项目(金湾局)中共6个项目,包括110kV定家湾站10kV伟民甲乙线主干配改造工程、110KV西湖站10KV金荷线与110KV红旗站金荷线线路完善中压网架工程、110kV南化变电站南港甲线主干配改造工程、110kV南化站10kV工业线石场支线改造工程、精细化工区开关站新出1回线路与连湾线-前东分场养殖支线延长线联络工程、110KV临港站石化区开关站调整临港站负荷工程,计划总投资为2545万元。
2.3计划工期:284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9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6 月 30 日(具体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无要求。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3.5信誉要求:无要求。
3.6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已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3.7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①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
②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18 日 00 时 00 分至2017年 7 月 24 日 23 时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