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及概况
1、项目背景
宁波大榭仓储分公司2017年原油检验和检测服务项目已经立项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自筹),具备招标条件,因一次招标失败,现对其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负责中燃油宁波大榭仓储分公司的储罐油品库存;进口原油储罐和宁波大榭中油燃料油码头船舶;国内输转原油储罐和宁波大榭中油燃料油码头船舶、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小门岛石化基地港码头、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码头(江阴辽河码头)以及秦皇岛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码头(秦皇岛市海港区秦港一公司码头)船舶的检验和检测鉴定工作。
根据油品货运订单,按照甲方的规定时间对原油储罐和船舶进行检验和检测,并保证收发油品数量和质量准确。
3、项目实施地点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大榭仓储分公司在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开发区田湾路16号(中燃油大榭油库)储罐;宁波大榭中油燃料油码头船舶;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小门岛石化基地港码头、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码头(江阴辽河码头)以及秦皇岛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码头(秦皇岛市海港区秦港一公司码头)船舶的计量和检验业务。
二、招标范围
全年计划全库区盘库12次;进口原油量380万吨,约18船次;国内输转原油约400万吨,共约230船次,以上均以实际情况和数量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
2、必须具有相关重质原油检验检测经验,在宁波市内至少配备1个实验室(需提供证明材料需出具承诺书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为提供现场照片或房屋租赁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优先检验此次中标项目对应产品,并按甲方要求随调随应;
3、宁波市内长期配备人员不能少于4人;
4、配备相应的化验室,配备满足油库检验要求及符合规范的实验器具,实验器具必须要在合格检定期限范围内;
5、委派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依据分工均需提供相应资质证书(资质需要包括:计量人员检验鉴定资格证书、实验室人员检验检测资格证书)。
6、投标人须在2014年至今至少有一个类似本项目业绩。
7、2014年至今投标人未发生重大事故,仲裁,安全事故等问题;
8、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进行转包或分包。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07-17 09: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