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本中山市纵二线南段(原中拱路)工程第一合同段(K0+000~K4+300)已由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核准编号“中发改审批[2011]3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中山市纵二线南段(原中拱路)工程(K0+000~K7+500段)即省道S111南朗段中的北段,线位为南北走向,起点位于与博爱六路的交叉口、终点在合水村南侧接上纵二线翠亨至珠海段。本合同段为第一标段,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4+300,路线长4.3km。主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辅道采用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主线设有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大桥2座(其中1座为立交路线桥)、中桥2座、涵洞8座等。本工程建安费约 16812 万元。
2.1.2招标范围:包括中山市纵二线南段(原中拱路)工程第一合同段(K0+000~K4+300)的路基、桥涵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 计划工期(即合同工期) 24 个月,预计开工时间为2017年8月。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类1个合同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