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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渠道中心二代身份证识别仪设备采购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3
核心提示:发布日期:2017-07-19发布人: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浏览次数:5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渠道中心二代身份证识别仪
发布日期:2017-07-19发布人: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浏览次数:5

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渠道中心二代身份证识别仪设备采购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70719_1062128277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渠道中心二代身份证识别仪设备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特邀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进行参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渠道中心二代身份证识别仪设备采购项目
2.2 比选编号:YT04201700306ZB
2.3 交货地点:扬州
2.4 主要采购内容:蓝牙身份证识别仪、有线身份证识别仪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包,标包1蓝牙身份证识别仪、标包2有线身份证识别仪,不限投,限中,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包
2.5 项目规模:约91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标包1约为72.1万元人民币(含税)、标包2约为18.9万元人民币(含税)
2.6 交货时间:自订单下达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送达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免费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3. ★资格条件(标包1标包2同等适用)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 ,且具备独立的经营场所。
3.2参选人业绩要求: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本企业身份证识别仪产品销售合同(或框架协议加订单或发票),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3.3参选人应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3.4参选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能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副本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参选人提供的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参选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参选标包的唯一授权且代理商原厂商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同一标包。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产品重大质量问题的。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由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资格要求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参选人为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与后续评审。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 2017 年7月21日,每日上午8 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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