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MGITC-JL-170653-1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四通路、漳州街道路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四通路、漳州街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2.2 招标范围:施工及施工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2017年8月15 日至2017年11月30 日(该期间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届满之日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3本项目发包价:工程发包价2009.2798万元,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人确定本项目工程发包价2009.2798万元作为计费额。监理取费高程调整系数为1.0,专业调整系数为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投标折扣系数为0.8,确定本工程监理服务费为43.45万元。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