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浙江乐清湾铁路工程,已由浙江省发改委以《省发改委关于乐清湾港区铁路支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乐清湾铁路SG09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TX-01、DL-01、DL-02包件招标未成功,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乐清湾港区铁路支线工程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交通〔2013〕1338号核准同意建设,是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出资建设的浙江省首条地方铁路,该工程已列入浙江省‘411’重大项目计划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全长76km,其中新建路基20.16km,桥梁32座15.96km,隧道18座41.21km,桥隧占正线全长79.12%。全线设外垟、黄田、马岙、白石、包山、绅纺、东馆、乐清港等8个车站,其中马岙、包山、东馆为预留车站,该工程包含:通信、信息、电力、信号、房建及其它站后工程,建设地址位于温州地区 ,计划于2018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和贷款。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应提供2014至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凡是国家、行业实行行政许可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物资,以及列入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物资,须提供相应的许可和认证证书;
3.1.7、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禁止参选的供应商,不接受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设备管理网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参见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5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6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7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17:30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