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S-2017-114
1.招标条件
西柏坡高速公路2017年日常养护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冀交公路【2016】4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西柏坡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柏坡高速公路2017年收费站日常养护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柏坡高速公路2017年收费站日常养护
2.2、项目地点:石家庄市西柏坡高速公路
2.3、项目内容:西柏坡高速公路起自石家庄西、北二环处,经新华区的大安舍、鹿泉的霍寨、北胡庄、宜安、东焦,平山的南西焦、东回舍、岗南镇、苏家庄、至终点讲理村,全长66.256公里。
西柏坡高速公路全线收费站的房建及配套设施、收费大棚、收费广场及附属设施、站区绿化等日常养护。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服务周期:2017年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确认)。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4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一条高速公路收费站日常养护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的报名投标。
3.5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6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出具)。
3.7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