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商水县2015年农田水利项目县2017年度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豫水农[201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水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省级财政投资、县财政配套、群众投劳折资,项目出资比例为4.96:4.96:0.03:0.0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商水县张明乡,涉及老门潭、何渡口、王岗、董湾、胡庄、沟西、龙胜、董范、东张明、沱河、蔡庄,共11个行政村、11个自然村。
2.2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2.5729万亩,全部为低压管灌工程。
2.3 总投资:约2400万元
2.4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180日历天,单标段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共11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1-3标段:新打机井、井口砼保护箱;
4 标 段:新建生产桥,项目区公示牌、项目村公示牌;
5 标 段:机耕路;
6-8标段:管网购置安装、变压器房;
9-10标段:机电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11 标 段:施工期间及保修期间的监理;
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2.9 本次资格预审不实行电子评标。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1标—10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信用信息应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内容相符,否则不予认可。
(5)申请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6)企业无不良记录,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7)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不得参与投标(应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
(8)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网上查询截图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9)申请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11标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须是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备案的企业(以网上公示为准)。
(4)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总监,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三人持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中一人为总监)。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有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5)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不得参与投标(应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及之后);
(6)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复印件、网上查询截图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申请,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4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数量为7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 月 18 日至2017年 7 月 24 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