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某预备役师训练基地屋面防水改造及宿舍更换塑钢窗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军区后勤部(通知)后营【2016】1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某预备役师,资金来源上级财政拨款,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某预备役师训练基地屋面防水改造及宿舍更换塑钢窗工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以上(含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为准),
3.4 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5近三年内已竣工且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至少一项,须提供①施工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且上述证明文件上必须真实、有效。
4.投标报名
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 2017年7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