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介绍及范围:
本期工程3×350MW级燃气供热机组主机采用机力通风冷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水源以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再生水与八一湖水的混合水(中水)作为主水源,同时考虑本厂循环排污水作为水源,循环水浓缩倍率按3~3.5考虑。
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采用传统活性污泥硝化二级处理工艺,一级处理包括格栅、泵房、曝气沉砂池和矩形平流式沉淀池;二级处理采用空气曝气活性污泥法,经上述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经二级生化处理后的城市污水,输送到水源六厂,经混凝澄清、过滤、杀菌灭藻的深度处理后,送至八一湖,经上述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用水水质》(GB/T18921-2002)(景观环境用水)。在八一湖泵站内按比例将城市再生水与河水混合,满足协议水质要求后,沿永定河引水渠输送至刘娘府泵站,经加压输送至热电厂取水口。
招标范围:根据本招标书要求,向招标方提供反渗透电磁阻垢设备六套。投标方负责对反渗透电磁阻垢设备进行设计、制作、供货、开工报告、配合安装、检测、试验调试、验收和竣工移交。
招标 |
标的 |
招标范围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
交货 |
交货 |
备注 |
CWEME-17DTGJJC -2J2129 |
反渗透电磁阻垢设备 |
详见技术文件 |
套 |
6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
高井电厂落地 |
高井电厂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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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因投标人的原因曾有被用户列为不良业绩的经历。
4)投标人近3年内无因违法违规等自身行为受到经济诉讼的情况。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
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投标方应配合做好内外部审计工作。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3.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31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费必须以公司账户电汇,否则无法开具标书费发票)
注: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进行交纳,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且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购标结果以平台为准。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四、注意事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8月 日上午10:00(暂定,具体待通知,以后续开标通知为准)。
4.2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