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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受招标人的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纯电动公交车
受招标人的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采购纯电动公交车60辆,车长>8000mm,车辆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为3900万元人民币,采购资金为国家和省、市新能源补贴以及采购人自筹。

3、标段划分:阜宁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

4、供货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全部到位且安装调试完毕。

5、质量要求:客车整车性能必须符合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3094-2007《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车辆须确保在盐城市范围内登记上牌。

整车设计及客车内饰和保温材料及电气系统阻燃性能满足相关材料标准要求,且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外形美观。技术性能、结构和外观达到国内一流水平,车辆动力性、经济性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6、供货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技术实力的车辆生产企业;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2017年1月至 2017年3月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含分公司)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从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有效的带二维码或验证码的养老保险证明打印件,且满足招标要求的缴费时限无欠费、断缴情形】;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有效的带二维码或验证码的养老保险证明可为打印件但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投标车型必须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发改委)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 《新能源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已公告的整车产品。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其他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等:

预算金额:39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4日 08:30至2017年07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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