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合同期限:12个月
一标段:保证机组连续生产,根据生产需求,要求投标人无条件24小时服从调度、自备各种车辆,随时将新机当天产出炉渣全部外运保证机组连续生产。
二标段:保证机组连续生产,需投标人自备各种车辆、每日8点前将前日老机产出炉渣全部外运。
1.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二个标段:
标段一: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新机炉渣外运
标段二: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老机炉渣外运
本项目分二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申请人同时参与多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1.3招标范围
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全部炉渣外运。招标人不保证炉渣的任何物理化学指标,不保证炉渣内没有过多水分及垃圾、泥土、杂物等,不保证炉渣颗粒大小等要求,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投标申请人的损失。
标段一:炉渣年外运量约8万吨
标段二:炉渣年外运量约6万吨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申请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申请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申请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3同一标包的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2.2.2投标申请人具有应具有充足的运输车辆和运输能力、炉渣后续处置能力、存储设施、场地,满足炉渣季节性存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申请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5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可从2017年7月20日8:30起至2017年7月24日17:3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申请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6.5招标文件费:507元/标段。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申请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1.3、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