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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教育局学校电子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受招标人的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同心县教育局学校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进
受招标人的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同心县教育局学校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同心县教育局学校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会议,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项目名称:同心县教育局学校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同心县教育局

计划编号:同财(采)20170710 招标编号:HZ20170033 公告发布媒体: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7.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7.3、无行贿告知函;(原件);

7.4、具有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5、具有电子及智能化工程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6、具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书原件;

7.7、具有IS0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7.8、所投网络设备厂家须具有本地办事及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自治区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地化办事处备案证明,加盖原厂公章的复印件;

7.9、所投液晶触控一体机产品硬件与配套电子白板软件须能满足教育局所辖学校统一教研活动的需要,与学校教师目前使用的白板软件中的工具习惯契合,且为同一品牌,提供学校现有产品原厂商出具的兼容性证明函原件;

7.10、所投广播设备须是智能建筑电器行业优秀品牌,厂家须为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会员单位,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7.11、所投监控设备厂商须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和CMMI5级证书,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7.12、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7.13、须提供由教育局出具的勘查证明函原件。

注:1.以上资质证明7.1-7.13条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授权代表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法人投标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

8、报名方式:下载

1)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投标人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帐号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2)报名监督:同心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953-871943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8月11日08:30-09:00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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