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西安市丰庆公园管理处部分国有资产租赁项目
1、投标人须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若投标人为企业法人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须具有有效的身份证;
3、若投标人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须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