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电力设备信息 » 正文

天泽骏景住宅小区三期18#、19#住宅楼工程施工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天泽骏景住宅小区三期18#、19#住宅楼工程已由怀安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张家口市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
本天泽骏景住宅小区三期18#、19#住宅楼工程已由怀安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张家口市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张家口市华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天泽骏景住宅小区三期18#、19#住宅楼工程施工
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建设单位:张家口市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计划工期:2017.8.25-2018.8.31 
二、招标报名条件:
1、潜在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须使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身份认证锁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在线报名。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招标文件的需携带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原件(审查原件留复印件),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安分中心(地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