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电业局2017年营销技改设备及备品备件采购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由内电营销[2017]13号、内电营销[2016]16号文件批准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电业局委托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阿拉善电业局2017年营销技改设备及备品备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阿拉善电业局2017年营销技改设备及备品备件采购
2、供货
2、投标人必须为产品生产厂家,需要国家权威机构或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有效报告的均需提供有效报告原件。
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企业注册地或阿拉善盟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10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5、投标人不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载明的供应商处罚明细表内。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alsggzyjy.cn)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具体的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注册及办理 CA数字证书问题请咨询:
技术支持电
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详见公告后附《招标日程安排表》
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企业报名成功后方可在系统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其它资料)。
4、投标人自网上报名之日起,应随时登陆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查看答疑补遗”栏目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800.00元,二标段5200.00元,三标段4800.00元,四标段22000.00元,五标段7400.00元。网上报名后,在“保证金缴纳通知”栏目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号,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从本企业基本账号向保证金子账号中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在网上系统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并附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或其他缴纳方式的,为无效保证金。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帐系统)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内蒙古阿左旗巴彦浩特镇西城区西花园北街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阿拉善盟新政务大楼),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PDF格式)投标文件上传至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并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系统“投标函信息录入”中,录入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人一致。如投标人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采用电子签到,开标现场须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操作系统及浏览器说明
为保证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要求操作系统使用Win7(32、64位),浏览器使用IE8或IE9版本,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会影响系统运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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