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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镇张家山广场、休闲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温泉镇张家山广场、休闲景观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环翠区温泉镇人民政府。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温泉镇张家山广场、休闲景观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环翠区温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温泉小学内;
(2) 建设内容: 绿化面积约10000平方米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投资概算:约180万元;
(5)计划工期:40天
(6)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7)招标范围:施工及养护全过程。
三、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网上审查)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审查)
3、具有良好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四、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网上审查)。
3、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请于2017年7月16日16点00分至2017年7月22日16点00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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