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横县看守所智能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RNZB2017MG027(重)
项目名称: 横县看守所智能系统工程
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智能监室主机42套、彩色半球84台、彩色枪机251台、室外星光枪机30台、智能快速球机17台、拾音器110台、枪机支架251台、球机支架17台、摄像机立杆4根、光收发39台等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 [2015]24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供应商。
4、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确认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作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