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水务局、宜宾市财政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水许可【2017】1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区发改【2017】比选备案第39号。
2.1 项目业主: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人民政府
2.2 建设地点:翠屏区李庄镇高桥村
2.3 项目规模:采用管道灌溉,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200亩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290.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290.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预备级 。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应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水利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8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按规定缓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