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2×200MW机组消防系统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
1.1项目概况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2×200MW机组消防系统改造项目位于包头市内。
1.2 招标范围
2×200MW机组所有火灾自动报警设施的恢复性改造,油罐区泡沫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恢复性改造,消防喷淋系统联动控制系统恢复性改造的施工安装及检测报验。
1.3工期和工程质量要求
工期:技术协议签订后12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以招标人最终书面通知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与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2.2具有近三年内在内蒙古自治区具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业绩合同和通过验收的成功运行经验, 并且了解防护对象和设备的消防系统特点和安装布置。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18日9:00起至2017年7月24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