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7月给料机、刮板输送机、高位翻车机采购买方为国内通用设备业务部,资金来源于自筹 ,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6048。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给料机、刮板输送机、高位翻车机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品目号 物料描述 参考型号 数量 交货日期 交货地址
1 1-1 甲带给料机 GLD3000/11/B/(J) 2台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神新碱沟煤矿
1-2 甲带给料机 GLDZ2000/11/S 3台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神新乌东煤矿
2 2-1 刮板输送机 SGB620-40T 1台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神宁金家渠煤矿
3 3-1 刮板输送机 ≥2000T/h 2台 合同签订后二个月 神宝能源公司
4 4-1 高位翻车机 GFY-1.5/9 1台 技术协议签订后三个月 神宁任家庄煤矿
说明:
1、上述每项招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均为参考型号,投标产品须满足或高于技术文件描述的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的专业制造商,投标厂商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需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5)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14-2016年;2014年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时至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投标产品合同业绩清单。 (7)投标人须提供3份所投产品(或同规格生产能力以上产品)的合同复印件。 (8)第一、二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MA”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购标请于2017年07月18日 09时00分至2017年07月25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