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西华晋吉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含随车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含随车吊)采购项目
1.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 项目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华晋吉宁矿
1.4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
1.5 标包划分
招标编号:0632-1720HW0L1223-01
货物名称: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含随车吊)
招标内容: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含随车吊),数量叁台。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2.2 投标人(或制造商)近三年须具备同类型货物的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为准);
2.3 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2.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 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书(适用产品须提供);
2.8 投标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适用产品须提供);
2.9 投标产品防爆合格证(适用产品须提供);
2.10 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质检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适用产品须提供);
2.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12 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独整理成册后递交至伟拓平台。
3.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每日0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