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经营管理部委托,对2017年无缝厂气动执行器、电动阀门等修复包保(定点定项定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707182963
2.项目名称:2017年无缝厂气动执行器、电动阀门等修复包保(定点定项定价)
3.招标条件:
本由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批准,项目业主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本项目地点位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4.2招标范围:详见标段信息。
4.3报价说明:见附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1000万元,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5.3评估业绩:提供可核实的2012年至今仪表调节阀修复合同及对应发票三份,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调节阀资质(提供合同及发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的原件扫描件、照片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4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5.5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5.6企业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介绍,设计、施工、服务能力和企业优势等。
注:以上投标文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照片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7月18日11时00分---2017年07月27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