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中国中铁2017年度东北区域水泥框架协议采购二次招标

发布日期:2017-07-21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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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国中铁2017年度东北区域水泥框架协议采购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
中国中铁2017年度东北区域水泥
框架协议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16﹞70号)》、《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16﹞123号)》等相关管理规定,招标人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现牵头组织中国中铁东北区域水泥集中采购二次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1.2.5《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1.2.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7《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目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117号);
1.2.8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铁股份采购﹝2016﹞44号)
1.2.9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中铁股份物资﹝2016﹞46号)
1.2.10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铁股份采购﹝2016﹞45号)
1.2.11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16)123号)》
1.2.12《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框架协议采购管理规定》(中铁物贸采﹝2016﹞89号)
1.2.1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相关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概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工业制造、房地产开发、资源矿产、金融投资和其他业务于一体的特大型企业集团,总部设在中国北京,下属成员有中铁一至十局、大桥、隧道、电气化、武汉电气化、建工、港航、航空港、上海、国际、资源等20余家施工企业,中铁投资、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城市投资、昆明投资、上海投资等6家投资企业,以及唯一的专业从事物资贸易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铁物贸”)成立于2007年2月,是世界企业500强、世界品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的全资子公司。在全国各主要城市及区域布设有20多个子、分公司和近20个物供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组建了东北、华北、西北、中南、山东、华南、西南等七大集采中心,利用需求规模优势,重点拓展与厂家直接合作,年物资集采规模超过1400亿元。
公司承担着中国中铁投资项目和直管项目(主要包括国内外地铁、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房建等)的物资供应任务,公司同时是中国中铁指定的战略采购、区域集中采购执行主体,负责战略采购方案的策划、组织和实施,目前已经实施了钢轨、道岔、石化产品等专项物资战略采购并逐步拓展战略品种。
招标人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主要负责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东部区域内(以下简称东北区域)直管项目物资供应及区域内中国中铁集中采购的组织和实施。
在东北区域,中国中铁主要从事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工程等基建项目的施工,在建主要有大连地铁5号线、长春国际物流港、公主岭综合城市管廊工程项目及中国中铁承揽和投融资工程项目。区域内2017年预计水泥需求量约55万吨。
2.2招标内容:
1)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2017年度,中国中铁系统内各单位在东北区域重点城市(沈阳、长春、公主岭、吉林、哈尔滨)内所有在建项目所需的水泥;招标人负责供应的直管项目所需的水泥;招标人承接供应的其它项目所需水泥。
本次招标数量为水泥55万吨,具体数量见下表。
2)招标目的
旨在寻求区域内能与招标人合作的投标人(生产厂家)。
3)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的水泥分为一个包件,只允许生产厂家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
招标人将按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招标人原则上确定每个城市排序第一至第三者为中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实际采购时招标人将根据项目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货源配备等情况确定供方。
本次招标分1个包件,包件号及对应需求数量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
②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的一般纳税人。(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③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具有近三年内(2014至2016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拟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分各品种至少一份。
④供货业绩要求: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014至2016年至少有3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⑤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投标人名单”、“不合格投标人名单”或“投标人黑名单”。
⑥其他要求:水泥的参加招标的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包件的划分见附表1)。
3.2专用资格要求:见附表2。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3.5在东北区域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职管理人员。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8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网站(,即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并通过审核。
5.2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特别提醒: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的同时使用该密码在网站为其投标报价解锁。
5.3 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上述5.1-5.2完成后,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17日9时00分至2017年7月22日17时00分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
5.4 潜在投标人请在网站对所投包件进行响应。
5.5本次招标的标书费(币种:人民币),每个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投标人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费、招标编号和包件号。投标人将投标申请表(见附表)、银行回单和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标书费发票开票明细一起发送至招标人,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网站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已购买
单位名称: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银行
纳税人识别号:9121010257836218XC
备注:汇款用途栏请填写标书费(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6.投标保证金
6.1本次招标每个包件的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人以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在2017年8月8日24时00分前转账至招标人提供的账户,招标人核实账务信息,开具收据给相应的投标人。
6.2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须以投标人公司的基本账户转账,汇款用途栏请填写所买包件号并注明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人在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备查,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6.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原始收据和投标人收款账号信息,由招标人在签订完所有采购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相应单位。
7.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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